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孙竞)“‘十四五’时期,我们将在托育服务规划布局、城乡发展、普惠服务、税费支持、财税支持、人才供给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增强家庭育儿能力,优化社区托育服务,在社区建设更多适合3岁以下婴幼儿活动的场所。”在日前召开的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届托育服务发展论坛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透露。

杨文庄提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一年多以来,有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供给体系正在逐步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但同时,现状依然不容乐观。目前,我国有3岁以下婴幼儿将近5000万,能够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社会机构很少,全国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

“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仍然面临着配套政策法规滞后、供需矛盾突出、总量供给不足与结构失衡并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国家原卫生部部长、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终身荣誉会长张文康指出。

他强调,解决这些问题和挑战,必须加强政策引导,调动各方面、各部门的积极性,推动建立普惠、普及、便捷的服务体系;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聚焦婴幼儿的实际需求和问题,提供多元化、多样化的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需求;坚持科学指导、儿童优先的原则,尊重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科学规律,走科学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十四五”期间,如何进一步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杨文庄表示,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体系,为培育一个良好、公平、竞争、健康的市场做好保障。他透露,在标准规范方面 ,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抓紧制定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喂养与营养指南、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质量评估标准、资质认定办法、岗位培训手册等内容。

他同时提到,要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一方面推动学历教育,建立健全托育相关专业专本科、高职院校培养体系;另一方面加强在职培训,启动实施托育机构负责人和托育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逐步实现全员轮训。此外,建立完善保育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使在托育行业服务的人才有更好的职业规划、发展前景、提升空间和薪酬待遇。”

(责编:孙竞、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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