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各项任务要求,定期研究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和“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法定要求,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学校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做好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安全教育的领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国家安全战略需求为导向,全面落实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目标任务,系统设计、整体谋划,尊重规律、注重实效,部门联动、协同推进。

  《实施意见》明确了构建完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研究开发国家安全教育教材、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改进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丰富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机制等八项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各项任务要求,定期研究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要强化业务指导,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高校国家安全教育教材和中小学教材修订审查,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开展教育督导,将国家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督导计划,将督导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要确保经费投入,充分利用各种经费渠道,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