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二司函〔2012〕16号

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省教育厅:

  为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财教〔2011〕590号)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交流和监督,扎实做好改造计划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定于2012年5月8-9日在山西省晋中市召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交流检查片会。

  一、会议内容

  1. 参会省汇报、交流改造计划各类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2. 分组实地考察山西省改造计划相应项目实施情况。

  二、参会人员

  参会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同志1人,主管装备和图书的部门负责同志1人,电教馆负责同志1人,主管校舍改造类项目的部门负责同志1人(辽宁和山东只需基教处负责同志1人和校舍改造类项目部门负责同志1人参加)。

  三、会议时间、地点、联系人

  1. 会议时间:

  5月7日报到,5月8日全天考察,5月9日上午汇报交流,5月9日下午离会。

  2. 会议报到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山西万豪美悦国际酒店,联系电话:0354-3166666,3169999

  3. 会议联系人:

  吴菁,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技术装备处

  联系电话:010-66097815,传真:010-66096422

  电子信箱:wujing@moe.edu.cn;

  赵珊,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专项工作处

  联系电话:010-66096455,传真:010-66096341

  电子信箱:zhaoshan@moe.edu.cn;

  赵国庆,山西省教育厅基教处

  电话/传真:0351-3046303,手机:13513628976

  电子信箱:zgq3502290@163.com;

  孔祥禄,山西省晋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4-3118888,15303548563。

  四、会议有关要求

  1. 请于4月23日前,将参会人员信息反馈表(附件1)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基础教育二司,同时抄送山西省教育厅基教处。

  2. 各参会省要提前准备并于4月27日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改造计划各类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教学装备类项目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总体规划、实际进展、落实地方配套经费情况、招投标工作机制、质量保障、实际使用和成效等(邮件发吴菁邮箱)。

  校舍改造类项目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总体规划、经费落实情况、实际开工和竣工情况、大班额削减情况、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改善情况、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和伙房硬件准备情况等(邮件发赵珊邮箱)。

  3. 会上需提交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相关报表(附件2,共6张表格)。其中,附表1(校舍改造类项目表格)下载地址:www.live.cn,邮箱:jiaoyubuzhuanxiangchu@live.cn,密码:66096341。附表2-4(教学装备类项目表格)下载地址请参见教育部网站基础教育二司公告公示栏目中本通知附件。附表2-4会上需提交纸质表格,只需打印县级及以上汇总情况;电子版详尽表格需包括学校情况,按附表填报并于会前发送至吴菁邮箱。

  附件1. 参会人员信息反馈表.doc

  附件2.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相关报表,包括以下6张附表:

   附表1.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xls

   附表2.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资金投入表.xls

   附表3.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学校已有基础情况汇总表.xls

   附表4-1. 2010年度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学校建设情况汇总表.xls

   附表4-2. 2011年度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学校建设目标汇总表.xls

   附表4-3. 201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学校建设目标汇总表.xls

基础教育二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