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函〔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赓续文脉,典耀中华
二、赛事平台
大赛官网:https://jdsxj.eduyun.cn。参赛者可通过官网查看各赛项赛程具体要求、工作安排、报名参赛、上传作品、查看赛事通知和名单公示、下载证书等。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号、视频号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三、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讲解大赛、“笔墨中国”书写大赛、“印记中国”篆刻大赛(以下分别简称诵读大赛、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各赛项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大赛组织
(一)诵读大赛赛项
诵读大赛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赛区初赛。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组织方式。参赛者需在大赛官网注册报名并参加知识测评。各赛区通过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入围复赛,并通知参赛者将作品上传至官网,赛区管理员在官网确认被推荐作品。
(二)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赛项
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1个赛区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讲解大赛初赛和复赛。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9个赛区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书写大赛初赛和复赛。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4个赛区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篆刻大赛初赛和复赛。上述赛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方式。参赛者需在大赛官网注册报名并参加知识测评。各赛区通过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入围决赛,并通知选手本人将作品上传官网。赛区管理员在官网中确认入围决赛作品信息。
以上三个赛项,不统一组织比赛省份的参赛者可登录大赛官网自主报名参加相关赛项比赛,通过知识测评后,按要求上传参赛作品。
(三)港澳台赛区、海外赛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诵读大赛赛区初赛,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诵读大赛初赛和书写大赛初赛,参赛者根据赛区发布的组织要求报名参赛。不统一组织初赛的赛项,港澳台参赛者可登录大赛官网自主报名参加相关赛项比赛,通过知识测评后,按要求上传参赛作品。
本届大赛设海外赛区,开展诵读、讲解、书写、篆刻四个赛项,由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华东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通知在大赛官网另行发布。
(四)赛程组织
包括初赛、复赛、决赛、交流展示等,具体安排见赛项方案。
五、奖项设置
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面向指导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面向各赛事组织单位和个人设立优秀组织奖(团体、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纸质证书,其他奖项在大赛官网自行下载电子证书)。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大赛相关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大赛指导工作,大赛执委会(语文出版社)负责大赛各赛项统筹协调工作,各分赛项执委会(各赛项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赛项的组织实施。中国教育电视台负责宣传推广。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负责大赛官网运维。大赛执委会应协调各分赛项执委会,开展经典诵写讲相关培训、学术研讨、主题交流、作品展演等活动,提升社会大众中华语言文化素养。各赛项承办单位、赛区承办单位应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等工作部署,广泛发动宣传,周密组织实施赛事,不得指定参赛单位,保障赛事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赛项和各赛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廉洁办赛,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参赛者自愿参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师生、群众踊跃参赛。
(四)选手可在明确标识且取得版权前提下,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作品质量,如视频画质优化、背景美化等。为确保作品原创性与真实性,禁止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参赛文本。
(五)参赛信息须依据大赛官网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参赛者应诚信参赛,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比赛成绩并视情通报参赛者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大赛执委会井老师
电 话:010-65592960
邮 箱:jingdiansxj@ywcbs.com
附 件:1.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诵读大赛方案
教 育 部 国家语委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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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
作者:姚振
时间:2026-05-28 10:37:0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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