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6〕40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设立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的函》(宁政函〔2025〕8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命名的函》(宁政函〔2026〕2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宁夏应用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4014986。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宁夏应用技术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性普通本科学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能源化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工程、跨境电子商务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区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宁夏应用技术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