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网呼和浩特12月23日电 (记者张林虎)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确定政府指导价,每节课最高30元。  通知要求,线下按不同班型制定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班型(不包含一对一)30元 标准课时 人次,10至35人班型15元 标准课时 人次,35人以上班型12元 标准课时 人次,标准课程时长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

  中新网呼和浩特12月23日电 (记者张林虎)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确定政府指导价,每节课最高30元。

  通知要求,线下按不同班型制定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班型(不包含一对一)30元/标准课时/人次,10至35人班型15元/标准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12元/标准课时/人次,标准课程时长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根据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各培训机构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根据“双减”举措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此外,对于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假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完)

[ 责编:田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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