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20号)安排,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遴选初步确定了“部级精品课”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20号)安排,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20号)安排,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遴选初步确定了“部级精品课”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20号)安排,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遴选初步确定了“部级精品课”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19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真实个人信息、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扫描或拍照后发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400-8980-910

  联系邮箱:jz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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