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现将《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执行。附件: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

                                 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2010年,上海教育工作要在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九届市委九次全会精神,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以编制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重点,全力参与和服务世博会,坚持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各项教育事业上一新台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编制实施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1.完成《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并正式实施。修改完善《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本,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做好报请上级部门审议批准工作,完成《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并正式颁布实施。研究制定舆论宣传方案,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准确解读,加强引导,切实推进规划纲要实施。
    2.编制《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社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等重点,根据本市教育实际,结合中长期规划纲要的阶段性目标,完成《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3.全面完成《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任务。依据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实施和谐均衡、创新提升、人才强教和开放合作等四大战略,确保落实各项指标,全面完成《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
    4.启动部市合作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配合做好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制定实施细则,试验区工作有实质性启动。
    二、坚持立德树人,扎实推进学生德育工作
    5. 深入开展世博主题教育活动。紧紧抓住上海世博会举办的契机,充分挖掘世博会的德育资源与内涵,广泛开展世博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锻炼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围绕世博,重点实施“一个计划”、“五大系列”活动。“一个计划”指世博志愿者保障奖励计划,支持各高校开展世博志愿者工作、评选奖励世博志愿服务典型;“五大系列”活动指世博志愿精神打造、世博文化展示、世博文明践行、世博创意行动、世博风采宣传等活动。
    6.增强德育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召开上海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制定《上海学校德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德育研究,组织实施市哲学社会德育系列课题(市德育理论研究课题、市德育决策咨询课题、市德育实践研究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举办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研究年会,承办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论坛。
    7.深化中小学德育工作。完善“两纲”课内体系,实施 《上海市中小学21门学科分层实施学科德育的指导意见》,注重学科德育的有效性。完善“两纲”课外体系,召开中小学社会实践工作会议和校外教育工作表彰会,推进校外教育课程化建设。完善创新人才素质培养体系,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促进学生创新素质发展的指导意见》。召开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推进“温馨教室”建设。完善师德建设与教师人文素养提升工程。加强班主任、德育骨干队伍培训培养,建好“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设立劳技课、信息技术课、自然课、科学课等德育实训基地。
    8.加强中职校德育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并实施中职德育工作专项督查指标。进一步规范中职德育课教学管理,深化德育课教学改革。制定《上海市中职学生成长手册》。举办首届上海市中职校园文化节。建立上海市中职校网络服务平台,及时把握学生思想动态,积极构建中职校校园网络文化。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建设上海市中职德育师资培训基地,加大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
    9.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加强高校思政课建设,积极推进《六个“为什么”》进课堂试点工作。制定上海高校思政课建设标准,开展教学督导,组织名师巡讲,举办教学论坛、教学比赛,推进教学科研,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出台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加大培训力度,组织结对带教,建设名师工作室,实施“阳光计划”,着力培养思政教育专家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推进辅导员培养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大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力度,建立辅导员境外研修基地,设立优秀辅导员工作室,推广辅导员博客,拓展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方向,继续开展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举办年度辅导员论坛。组织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加强大学生人生指导。推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规划》和《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区域示范中心建设标准》,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和示范中心遴选、验收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推进学校心理咨询师培训和认证工作。制定开展创业教育,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以慈善爱心屋为抓手,推进高校帮困育人工作。召开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出台《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民族学生、留学生、民办高校学生等不同群体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坚持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10. 加大幼儿园园所建设力度,深化学前教育内涵建设。应对入园高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学前教育新五年发展规划的推进力度,2010年全市新增50所幼儿园,并做好教师需求的预测与配备工作。重视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需求,指导区县做好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建设与审批工作,制定学前农民工同住子女看护工作管理要求和标准,规范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召开幼儿园教学工作会议,加强教学规范,切实提升保教质量。研究制订幼儿园质量保障标准体系,开展新一轮市示范园建设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强保教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0—3岁教养活动”质量研究,提高早教指导工作水平。建立城郊幼儿园结对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升郊区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制定学前教育信息化标准。
    11.加快郊区学校建设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度。认真落实本市郊区学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区县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人口增长、分布及流动趋势,合理调整学校布局设点,并大力推进郊区学校建设工作。组织中心城区品牌学校赴市大型居住基地学校对口办学,落实当年交付使用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开办工作,努力提升这些学校的办学起点。推进新一轮区县教育对口合作交流,提高对口合作交流工作的水平。做好44所委托管理学校的过程管理和中期评估工作,推进郊区相对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与办学水平的提高。
    1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抓手,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轻负担、有特色、高质量方向发展。总结交流义务教育学校特色发展经验,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特色发展。围绕校长课程领导力、教师教学有效性,分别举办初中、小学教学展示活动,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推进农村4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信息化与课程整合水平,逐步改变农村学校教师的专业生活状态和文化环境。
    13.加强高中教育发展的分类指导。完成1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发展性评估,引导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找准内涵发展的定位,形成办学风格,培育办学特色。探索特色高中建设,开展对完中教育情况的调研,加强对完中的引领和指导,初步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完中。进一步探索高中阶段创新素养培养的不同模式和途径,构建创新素养培养的网络。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14.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修订《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提高学科内容标准对教学基本要求的描述精度,切实提高课程标准对学科教学、评价等的指导作用。实施提高校长课程领导力三年行动计划,从课程规划、实施、管理、评价等环节加强专业指导和支持,推动中小学开展校本化实施新课程的研究和实践。进一步加强教学规范,规范教学各环节的管理,指导教师正确把握教学基本要求,有效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扎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健全体制机制,激发基层活力,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创造区域推进素质教育经验,形成一批各年段的特色学校和典型经验。以建设创新实验室行动为基础,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构建一批科技、艺术、语言、人文类的实验室和学校课程,丰富学校课程文化内涵。积极开发和利用各类课程资源,拓展教育时空,为学生创设丰富的课程学习和体验经历。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和实践,规范区县学业测试的内容与次数。推进网上教研活动,构建网上教研新模式。形成一批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的教育改革项目。在部分学校探索利用“电子书”开展教学。研究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的信息化标准。
    15.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继续扩大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就读比例,基本完成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民办小学免费就读任务。制订并颁布《进一步加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民办小学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引导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继续改善此类民办小学办学条件,为每一所此类民办小学建设一个符合规范的图书室,并按基本标准配备体育运动器材。规范此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16.大力实施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召开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扎实推进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实现特殊教育领域医教结合工作的稳妥推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的建设,健全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上海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加大研究和咨询服务力度。
17.切实提高民族班学生综合素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规模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内地中学民族班扩招工作。大力加强民族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观念。加强民族班教学工作,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汇编民族班(校)教育教学工作案例集,加强经验交流。
    四、坚持大力发展,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8. 推进职业教育体系改革,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建设。推进中高职教育的衔接与贯通,整体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区县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推动机电数控、化工、建筑和现代农业等行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建立保障职业教育集团持续发展机制,建立职业教育集团运作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项目。努力拓展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功能。
    19.持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稳定发展。坚持普职比大体相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稳定。改革中职校自主招生办法,试行航空、艺术类专业和自荐生网上录取工作,吸引本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中职校。继续完善本市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就读中职校的招生办法,扩大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计划,探索建立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中职教育后升学制度。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多模式、多形式和多元化职业教育与培训。
    20.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全面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研究制定大类专业设施设备装备配置指导标准。进一步加快中职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障机制和评价指标,用三到五年时间在本市中职校开展全面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2010年上半年先行试点,下半年对20%的学校进行评估。完善新设专业网上登录备案工作,建设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信息服务平台。在实施已颁布的42个专业教学标准的基础上,再选择5个左右的专业,启动专业课程改革,制定相关的专业教学标准。研究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操作指引”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包开发指引”。开展上海市中职校第二届校本教材展示交流评比工作。推进教研网络信息平台更新工作,研究制定网上教学指导实施方案与意见。
    21.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全面推进上海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布局结构优化与调整工作,以上海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岗位(群)为依据、以技术要求或服务规范为要素推进重点专业建设,2010年重点扶持建设50余个强势型专业、特色型专业或急需型专业。继续开展高职高专院校师资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在数控、电子电工等招生数较大的专业领域培养一批既掌握专业技能又具备大众化高等教育教学方法的高职双师型教师,采用国内项目学习和国外进修的方式重点对教学理念、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实践能力进行培训。全面启动新一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完成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网上教学质量监控平台建设,通过教学质量的有效评估和监控,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22.加强职业教育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根据本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导向,启动国家级示范性中职校创建工作,争取三分之一的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达到国家示范性中职校的基本标准。完成江南造船(集团)技校异地新建工程,加快临港科技学校新建校舍进度,支持新闻出版技校、电力学校等与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紧密结合、实效明显、具有品牌优势的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启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工作。全面建成上海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信息资源库。继续进行高职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第六期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完成第一、第二批示范高职验收。
    五、坚持内涵发展,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23.继续开展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工作。继续开展市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发展定位规划认定工作,启动开展部属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和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工作。主动创新管理制度,调整宏观管理模式,进一步尊重和维护高校依法自主办学,促进高校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24.加强共建高校重点建设。结合上海高校内涵建设“085”工程的实施,推进“985工程”三期建设;加强“211工程”三期建设,重点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5.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开展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完善和优化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搭建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开展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省级初选及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深入开展专业学位建设工作。
    26.落实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2010年度(第六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评选第8批市级高校精品课程,推动课程教学改革。建设好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做好教育高地建设工作,推动专业教学改革。开展优秀教学团队和高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进一步完善本科新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做好年度专业设置审批工作。
    27.深化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坚持“一流学科带动一流大学发展”理念,深化重点学科建设和绩效评价,制定具体落实举措,着力推进国际一流学科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重点学科体系。按照“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强化分类指导,强化学科优势,突显学校特色,形成“校校有特色、校校有发展”发展格局。继续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启动实施精品计划和专题数据库等建设。
    28.推动高校产学研合作。继续贯彻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目标和任务,布局并重点建设一批与“四个率先”和“四个中心”建设目标相衔接的高校知识服务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研发基地。鼓励和支持学校与企业设立联合研发基地,以兴办大学科技园、共建产学研联合基地等多种形式,推进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提升高校知识服务的能力,研究部署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建设,深化技术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9.继续推进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基本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设,重点抓好上海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上海电力学院平凉路校区扩建及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校区建设等项目。认真执行和完成2010年投资计划安排,继续做好高校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
    六、坚持形成合力,积极建设学习型社会
    30.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体系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社区学院功能,探索社区教育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制度试点建设。继续指导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镇(乡)和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评估工作。拓展和加强“上海市市民终身学习网”建设,进一步办好“上海老年人学习网”,督促加强收视点的规范管理,年内争取老年人网上收视点布局达到居(村)委数的80%。继续开展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制定《上海市街道社区学校建设标准》和《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标准》,年内对20所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开展达标评估。继续开展创建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工作。完善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继续教育立交桥,从办学模式、学习模式、学校招生等方面探索建设“上海开放大学”以及开放教育的体系。
    31.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3711创建工作,即组织推选300个机关,70个街镇,100家企事业单位,1000户家庭开展创建活动,培训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的骨干,组织相关专家和专职工作人员对创建单位进行评估。召开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介绍典型经验,交流优秀创建成果,表彰先进集体,引导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32.积极开展群众性学习活动。举办第六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第四届学生与市民网上读书评书活动、第四届市民诗歌创作比赛和家庭讲故事比赛、第三届市民好书换好书活动。完善市民优秀学习品牌项目的联动机制,合作推进机制,不断提高品牌学习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探索建立优秀学习项目的评估机制,更好地指导基层开展群众性学习活动。
    七、加强教师教育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3.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名”工程,从首批名师名校长后备人选中遴选优秀人选,授予“东方名(教)师”称号。拓展国内教师培养基地,创立海外校长教师培养基地。加大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培训力度,形成市区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区级骨干校长教师培养工程。加大农村教师的培养力度,针对各年龄段农村教师,分别实施不同类型培训项目。构建教师教育资源联盟,整合机构、课程、师资和信息等资源,确立区县教师进修院校作为培训机构主体,建立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库,形成可共享的优秀教师资源库,整合远程教育集团教师教育网、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培训网和双名工程基地网,形成互联、互通、互用格局。构建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学分互通互认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34.加强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范围,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旅游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商务、烹饪及德育等6个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满足相关专业骨干教师业务提升和素质提高的要求。完成2009学年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启动培训400名专业骨干教师。筹建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职业教育分部,组织和协调指导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能力和水平。
    35.实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开展“东方学者”工作评估,完善“东方学者”岗位与地方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对接办法,编印《“东方学者”岗位目录指南》。设立“上海高校教师出国留学进修资金计划”,选派学术带头人、领军人才及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出国深造。设立“上海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选派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重点建设高校进行访问研修。设立“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提高高校教师尤具有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等实际部门工作经历的比例。继续实施“上海高校优青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开展五年工作总结与评估。
    八、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36.全面推进学生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工作。完成学校体育基础设施达标和布局建设规划,启动高校体育精品课程和中小学示范课程建设,实施体育教学创新团队和体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切实提高体育课的质量,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本市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实施学生体质健康公告及健康干预制度,开展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实现学生阳光体育联赛品牌化、市场化运作。继续推进游泳项目的普及。启动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计划,启动中小学校专业医生进校园计划,实现“一校一医”,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培养,提高卫生保健队伍专业素养。开展近视眼防控工作。完成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的网络化管理建设工作。加强艺术、科普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学生原创艺术作品的创编,规范重点艺术团队的管理。完成全国第三届艺术展演活动承办工作及迎世博系列活动。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室灯光亮化改造工程。
    37.加强学校安全后勤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世博会期间高校安全稳定。制定《上海高校反恐防范指导性意见》以及各类应急预案汇编。适时组织高校开展反恐防范专项检查和安全演练。进一步加强高校保卫队伍建设,健全常规培训制度,开展高校保卫干部专项培训。完善高校技防系统建设,提高技防系统的实战能力。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继续开展本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善学校后勤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实施细则。推进学校后勤安全设施和技术防范建设。做好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制订《上海市实施〈教育部节约型校园评估标准〉细则》,进一步推进本市高校节约型校园创建工作。
    38.做好青少年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和学校伤害事故预防处置机制,推进师生防灾自护技能演练活动。重点加强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农民工子女学校风险勘查和安全监管。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网吧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信息抄告制度。继续推进预防犯罪格局建设工作,举办第七届工读教育论坛,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抓好中职校预防犯罪工作,举办第五届上海市网上禁毒知识竞赛,继续开展系列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做好本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39.稳步推进上海高校招生考试改革。重点做好高考报名梳理规范工作。加强对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指导,引导院校在自主招生中凸显院校特色与定位。做好部属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研究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配套的高招政策。积极推进成人高考改革工作。
    40.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机制,巩固就业工作局面,开辟就业渠道,全力推进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并努力扩大上海各专项计划规模,进一步拓宽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全面推进创业教育,积极推进上海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加大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加大推进大学生职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高校、用人单位供求信息联动机制。
    41.进一步健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建立长效资助机制。建立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资助工作制度。积极筹建上海市学生资助工作研究会,推进上海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问题调研、经验总结交流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中职校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费教育政策。
    九、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教育管理规范化水平
    42.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实质性启动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工作,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梳理和指导,总结经验并稳步推广实施。修订《上海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引导和扶持作用。重点推进民办中小学年金制度相关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民办高校成本核算的规范和机制,健全民办高校办学成本核算和审批制度。组建上海市民办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承担民办教育各项指导和服务职能,为各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日常指导。继续做好向民办高校派驻督导专员、党建督查员工作。做好民办教育各项行政许可和审批、检查工作。
    43.完善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促进依法办学,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指导各区县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院校(机构)的准入审批和日常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分批依法组织对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办学状况依法进行评估。完善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和网上管理服务平台。指导本市普通高校制定相应措施,健全管理体制,规范办学,促进高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44.深入开展教育政策研究和教育立法相关工作。继续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研究,积极推进上海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深入开展非上海户籍人员子女教育政策研究,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深化“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项目研究,筹备召开“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继续开展上海市终身教育立法工作,起草并修改完成《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草案的审议工作。深入开展《上海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的立法调研报告。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开展中小学校长教育法制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进教育法制普法宣传工作。
    45.实施教育督政督学工作。继续做好对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公示公报工作。深入开展以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为主题的新一轮综合督政工作。积极开展对“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办学情况的专项督导,提升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水平。推动引领学校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开展以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为核心的新一轮课程与教学督导调研工作。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专项督导工作。深入推进督学资格制度的试点工作。
    46.加强教育监察,改进政风行风建设。做好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认真分析梳理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逐项整改。落实招生“阳光工程”,继续抓好招生“六公开”。进一步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加大对招生章程和各级各类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力度。不断强化对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管,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对各级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实施招生监察全覆盖。加强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开展基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基建采购、财务等工作监管,深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47.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与审计工作。依法做好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工作,推进预算制度的不断完善,增强部门预算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科学合理的公共财政拨款制度改革,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绩效监管。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审计质量。筹备召开上海市教育审计工作会议。
    48.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重点推进教育公共政策、教育公共财政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府教育行政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提高行政效率,继续规范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完善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改进和加强对教育公共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教育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行政监管职能。
    十、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49.实施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理顺市、区县校安工程工作机制,各区县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落实三年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组织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舍现状和特点,制定加固技术方案、指导文件,加强校安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各区县校安工程视频采编专业技术队伍,强化校安工程各阶段视频资料采集工作。按照市、区县签订的责任书,落实责任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督查,确保校安工程工作进度、施工安全、质量和效果。
    50.积极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加快推进与友好城市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实现与更多友好城市有教育合作项目,签署友好合作协议,搭建合作平台。继续举办“上海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参与举办“2010青少年科技博览会”。积极推进上海与世界一流高校的合作办学,争取在建设独立设置的机构或开设专业合作项目方面有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推动外国留学生事业的发展,促进各高校留学生的优化和良性发展,提高留学生的质量,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一批外国留学生外语教学课程。加强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开展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信息化系统的调研、开发、设计、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高校孔子学院建设,鼓励中小学建设孔子课堂。继续做好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工作。
    51.认真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制定《上海市中长期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筹备成立上海市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中心。加强公共场所英文使用管理,确保世博会期间本市公共场所英文使用基本规范。起草《上海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规定》文本草案,并上报市政府。组织对闵行、青浦、奉贤三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面完成首轮区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一步完善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测制度,召开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测工作现场会。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加强“上海语言文字”网站建设,不断完善并拓展服务、咨询、引导和信息功能。扎实做好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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