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的通知》,确定兰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心理干预基地、嘉峪关市第五中学、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等23个实践中心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通知》明确,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确保实践中心科学规范运行,主管单位要细化实践中心日常运行、活动讲解等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和青少年成长各阶段不同法治需求,充实展陈内容,创新宣传方式,适度提升改造,增强精细、分层、互动性普法供给。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实践中心建成用好上下功夫,以建成省级实践中心为牵引,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实践中心全覆盖。要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融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法治实践和研学活动,保证全省青少年能够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至少在实践中心分别接受一次法治宣传教育。
(记者 尹晓军)
原标题:甘肃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确定23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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