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推动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

  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推动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其中提到——

  ①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继续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予以支持。

  ②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③各省(区、市)要组织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有关高校和地方要协商制定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托管高校在县中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和相应保障;托管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高校一定管理费,用于托管工作有关支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

  ④原则上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或初中毕业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1所普通高中。

  ⑤各地要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严禁随意撤并县中,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⑥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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