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改革,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支持部分高校和中央企业试点共建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通知》(教研厅函〔2022〕9号)精神,经商国务院国资委,决定支持部分高校与企业共建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名单如下:

></p><p><span >  </span><strong>首批10所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strong></p><p>  2022年9月,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举行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推进会,首批18个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于当天授牌,首批试点建设单位包括10所大学和8家央企。</p><p>  “首批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为: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p><p>  卓越工程师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现场工程师、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一起组成技能人才梯队,并位于这支队伍的顶端。</p></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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