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就高职院校考试招生表示,考生如果参加了分类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可以不参加高考。但考虑到考生心理和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刘利民,部长助理林蕙青就《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林蕙青表示,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的分类考试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的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职责。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已经位居世界第一,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了34.5%,全国共有近2500所高等学校,其中高职院校1300所。在这样的背景下,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适应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选拔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林蕙青指出,近些年已经有一些省市开展改革试点,在试点基础上要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具体的改革举措有几个方面:第一,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在考试方式、内容、时间上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分类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之后可以不参加高考。第二,明确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参加考试的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参加由省(市)或者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察就使用其高中学业考试的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第三,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一些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成为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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