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师德建设是要进一步确立师德在教师素质培养中的核心地位。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旨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指导标准的研制与发布是贯彻和细化党对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

  第一,研制指导标准是满足新时代教师队伍师德建设的新要求。新时代社会发展对师德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一方面是师德底线,要求每位教师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另一方面是崇高师德。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与教师座谈中提出,希望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对新时代教师师德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标准。

  加强师德建设是要进一步确立师德在教师素质培养中的核心地位。师德是教师甘于奉献教育工作的根本动力,是教师素质的核心成分。弘扬高尚师德就是要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与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第二,指导标准确立了以培养“四有”好老师为目标,研制过程遵循了4个基本理念:

  一是价值引领,确保方向。指导标准反映出要培育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贯穿师德养成的全过程。

  二是遵循规律,培育师德。师德教育应遵循教师整体发展基础上的师德养成规律和内在逻辑,并践行于教育和生活之中,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的始终。

  三是学生为本,立德树人。师德发展的最终落点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更好地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师德培训旨在帮助全体教师深刻认识、科学把握学校各项工作的育人功能和育德价值。

  四是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师德培训应当讲究方法的科学性、形式的多元性以及教师的主体性,不应成为一种“灌输”,不应是搬弄概念、照本宣科。应当准确把握不同教师群体的特点,强调案例培训、实践体验、浸润式研修,培育教师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和创造性,启发教师要“学出来、悟出来”,更要“做出来、传下去”,引导教师知行合一。

  第三,指导标准有效实施的关键问题。为充分发挥指导标准的有效作用,各培训单位要有效地指导教师制定符合个人实际的师德修养规划。

  一是努力涵养崇高师德。指导标准的实施与落实最终目的是要建设和塑造一支具有崇高师德和责任担当的教师队伍,为培养优秀人才而作出更大贡献。崇高师德既是成为“四有”好老师的首要标准,更是教师甘于奉献教育事业、潜心育人的根本动力与核心素质。因此,努力涵养崇德师德是实现教师促进个人发展与满足国家需求相统一的核心品质。

  二是注重多渠道的师德涵养路径。教师师德养成既要重视师德本身成长的一般规律,更要注重教师个体与群体的差异性,包括年龄差异、教龄长短、学科差异、区域差异和层次差异等,注重师德培训的顶层设计与长期规划,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地区、学校和优秀教师的力量与资源,开发与丰富B类和C类针对具体问题与实践性的课程,避免课程内容对所有教师“一刀切”。

  三是构建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师德培养既要体现在促进教师个人品德的提升上,更要体现在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上。构建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核心的师德培养评价机制,就是要引导教师将提升个人的崇高师德、责任担当与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相统一,真正成为学生的“四个引路人”。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 林崇德 副教授 黄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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