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在8月30日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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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指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础性公共教育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的主要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保障义务教育,要实现“优质均衡”;二是保障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要实现“应助尽助”;三是保障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要实现“应保尽保”。《优质均衡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优先保障、政府主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

  意见分别设定了到2027年、2035年的目标任务。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国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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