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在各方努力和支持下,“双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双减”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特别是随着校外培训监管不断深化,一些地方学科类隐形变异花样变种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使校外培训治理面临着隐形变异难...

  为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在各方努力和支持下,“双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双减”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特别是随着校外培训监管不断深化,一些地方学科类隐形变异花样变种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使校外培训治理面临着隐形变异难题亟需破解。2022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在“双减”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时刻,对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作出的全面部署,对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在预防、发现和查处等环节难题,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思路,提出一系列治理举措。在宏观的教育体系层面,对校内教育主阵地的提质是治本,是对校外培训需求的疏解;对校外培训的全链条监管是治标,是对供给侧违规培训的堵塞。在微观个体的供需层面,对家长教育引导是治本,是对违规培训需求的疏导;对违规培训的发现、查处是治标,是对供给端的治理和堵塞。

  首先,宏观层面的治理要坚持标本兼治。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首先要立足于治本。“双减”工作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事关人民群众小康生活成色。“双减”牵一发而动全身,实际上触及到的是教育综合改革和优质均衡发展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其中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地方政府不科学的教育政绩观问题、教师待遇和师资队伍建设问题、教学设计和作业设计质量问题、学生全面发展和多元评价标准问题、托管服务问题等。如果不能系统、协同地解决这些本质问题,将影响教育强国建设以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

  然而,从国家层面上看,现阶段“标”的危害甚至超过了上述“本”质问题的危害,因为“标”直接导致全体学生超负荷的应试训练,影响了全国范围内新一批人力资本的发展潜质,更是影响了创新人才的发展;而且“标”还导致教育生态系统被破坏、家庭支出的系统无效性,大批被吸引加入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力资源的浪费、资本操纵教育的风险等一系列问题。等治理好本再治理标,周期可能更长,国家总体各方面的损失可能更大。因此,在治“本”的同时,也迫切需要治“标”。

  其次,微观个体层面的治理要坚持疏堵结合。《意见》从健全预防体系、完善发现机制、加大查处力度等方面,详细规定了破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难题的举措,这体现了国家对治标的决心。除了通过排查整治以强化对隐形变异培训的“封堵”,《意见》也专门指出要积极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这是疏导校外培训需求的治本之策,当然也是防范发生违规培训的难点。要引导家长遵守《家庭教育促进法》,首先要帮助家长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这里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家长教育观念与方法、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不科学预期以及在此预期下,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

  一是部分家长的教育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受升学压力和社会宣传影响,一些家长还存在不恰当的教育观念,如认为只要孩子学习成绩好、考上好学校,将来工作和收入等就有保障,他们把孩子的学习成绩和升学作为最主要的评价标准。另外,一些家长未能全面学习、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的理论、知识和方法,不太了解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还没有树立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

  二是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不科学预期需要矫正。家长们一方面都希望孩子身心健康,有个幸福的童年;另一方面唯恐孩子输在分数竞争的起跑线上。一些家长对校外培训抱有不科学的预期,认为只要上培训班,就总比不上强;尤其是周围孩子都上培训班,自己孩子不上就会吃亏,进而引发焦虑和“剧场效应”。实际上,一系列访谈和严谨的定量研究表明,校外培训因为其培训方式、教师资质、过度增加学生负担等因素,对学生的成绩提高并不一定有帮助,反而养成孩子的依赖心理和用套路刷题的习惯,对自主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等培养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三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间的冲突需要协调。在一些家长的不科学预期下,就产生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使得个体陷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在囚徒困境中,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利益做最优选择,但最后的结果(纳什均衡)是所有人都更差。例如:如果甲乙两名学生都选择不参加培训,则每个人的效用是5。但这个选择不是纳什均衡,因为学生甲的家长会预期此时如果自己的孩子参加培训,则考试成绩提高,排名靠前,能选择好学校,则自己的效用提高到7。而学生乙的家长则预期如果自己孩子不参加培训,则会导致排名靠后、考不上好学校,则预期效用降低为0。因此,学生甲的家长会选择参加培训,学生乙的家长也会做同样的博弈,选择参加培训。结果,因为甲乙都选择参加培训,他们的实际效用都是1。因为大家都参加培训,所以实际上相对成绩排名还是没有变化,但学生加重了课业负担、影响了长期全面发展,加重了家庭教育支出,减少了亲子互动的时间,所以他们的效用低于都不参加培训时的效用。

  而正如前文所述,根据已有研究,实际上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讲,参加培训并没有实质性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和长远发展。而且,对于学习动机不足、自控力差的学生,参加培训对其也没有实质性改变。不参加培训的学生如果能做好校内的学习,照样可以学有所成。所以,基于这些实证证据,可以重新评估培训的效用。当甲乙学生都不参加培训时,他们的效用都是5。当一方参加培训时,因为实际弊大于利,他的效用反而下降到1,而另一方的效用不变。在这个博弈过程中,甲乙学生的家长都会发现,选择不参加培训是最优解。

  可见,帮助家长端正科学育儿观念,形成对校外学科培训的合理预期,可以让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形成合力。有效帮助家长走出囚徒困境的路径,依然是标本兼治。通过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就是在市场自由选择机制失灵的情况下,直接通过政府干预强力把所有家长从囚徒困境(1,1)推到集体理性的选择(5,5),这是治标的价值,也是我们的制度优势。而通过科学研究或教育改革,矫正家长对培训过高的预期效用,则属于治本。例如:通过招生考试改革,使参加奥数等培训班的学生无利可图,也就改变了对培训的预期。

  “双减”工作触及教育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意见》的有效实施需要各地党委、政府、学校、家长、培训机构各方面凝聚共识、协同治理、增强合力。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推动督导问责、营造良好氛围,使得各方都能够以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为共同愿景,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精神,加强战略定力,攻坚克难,为教育内涵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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