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填补“视野盲区” 让校内外欺凌不再隐身  微博上有人发起投票“你有遭遇过校园欺凌吗?”截至记者发稿,共计1 3万人参与投票,其中选择“有,亲身参与”的有5350人,“没有,但有见过身边同学被欺凌”的有3986人,“可能遭遇过,对欺凌的概念不是很清晰”的有2743人。  面对校园欺凌这种严重摧残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问题,家庭、学校、社会能做些什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青少年校内外欺凌问题,一些...

原标题:填补“视野盲区” 让校内外欺凌不再隐身

  微博上有人发起投票“你有遭遇过校园欺凌吗?”截至记者发稿,共计1.3万人参与投票,其中选择“有,亲身参与”的有5350人,“没有,但有见过身边同学被欺凌”的有3986人,“可能遭遇过,对欺凌的概念不是很清晰”的有2743人。

  面对校园欺凌这种严重摧残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问题,家庭、学校、社会能做些什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青少年校内外欺凌问题,一些代表委员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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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受欺凌给童年留下创伤

  魏子晨(化名)一直在减肥。虽然他说,这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但朋友们知道,这与他被欺凌的经历不无关系。魏子晨上初中时,体重近200斤,很多同学骂他“肥猪”,更有甚者,会故意拿烟头烫他。他害怕极了,不敢反抗,也不敢和老师父母说。久而久之,他变得敏感自卑,花了多年时间才从阴影中走出来。这段经历,是他上大学后借着酒劲第一次有勇气和朋友讲出来的。

  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以下简称“团中央权益部”)部长岳伟表示,经过多部门持续治理,校园欺凌现象得到了有效抑制,但仍要持续加力,丝毫松懈不得。

  岳伟说,听到很多遭受过欺凌行为的成年人感叹:“这事差点毁掉我的童年”。经历欺凌后,很多人陷入持续的紧张、焦虑、恐惧情绪,导致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人生发展轨迹都可能由此改变。同时,“一个欺凌者,在伤害他人的同时,还有可能带坏其他同学。”

  吴志娇是北京超越青少年社会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社会观护服务部副主任,她所在的事务所曾对接过一起欺凌案件,令她印象深刻,“由于情感纠纷,男女双方集结十余名未成年人在街上‘火拼’。当时有人的衣服被扒掉,有人身上见了血”。

  除了暴力、语言侮辱,行为和精神的控制与折磨,也成为欺凌的手段。事务所遇到过一个孩子,他长期指挥室友买东西、不睡觉值夜班、强迫他人吃泡面一直到吐……

  湖北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贾洪武也曾遇到过这类现象,有学生被逼迫扇自己耳光,学狗叫等。

  贾洪武认为,对于被欺凌者,他们不但身体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也容易感到自卑。贾洪武表示,因长期被欺凌,有一部分人对未来失去信心,逃避上学,和人交往也缺乏信心,甚至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贾洪武接触过一个被欺凌的孩子。“他总被别人打,很痛苦,有一天花钱找了校外的人去打欺负他的人”。未曾想,校外的人失手将欺凌者打死了,被判刑,而这个被欺凌的孩子由于未满14岁,被判实行社区矫正。

  贾洪武指出,对于那些施暴的欺凌者而言,他们虽然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快感,但在成年之后,有些人也许会对曾做过的事情感到懊悔;有的人由于欺凌他人,没有专注学业;还有些人的欺凌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尝到了甜头,日后容易走向灰色行业。

  欺凌行为足以毁灭一个人的童年乃至他(她)的人生。

  岳伟表示,解决欺凌问题需要社会给予更大力度的关注、支持,要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各方责任,同时还要重视对受害者的心理抚慰和后期保护。

  不易察觉的“欺凌”与次生灾害

  当下,青少年欺凌问题的一大棘手之处在于欺凌行为正在躲开管理较为严格的校园,以一些不易察觉的新方式在暗处滋生。这类藏匿于“视野盲区”的欺凌,让受害者很难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和支援。

  未成年人生活中的隐形“欺凌”难以被及时察觉,其中会主动报告、反映遭受欺凌经历的更少,这为遏制校外欺凌提出难题。

  “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识到自己被欺凌。”吴志娇认为,很多言语暴力和行为,不如肢体冲突明显,容易被学生、家长和老师忽视。很多孩子在遭遇欺凌后,总会不自觉地反思自己的问题,而不是思考对方的错误,也使得欺凌不易被发现。

  某一次,一名初中生的父母找贾洪武寻求帮助。他们说,孩子不爱上学,还经常乱花钱。在一个普通中学生每月几百元开销的情况下,孩子每月要花2000元。在咨询过程中,贾洪武发现这个孩子总是频繁请客,孩子回答,这是因为学校有一伙人经常打他,他没有办法只能花钱保平安。从表面上看,这个学生厌学、不懂得理性消费,实则是校园欺凌的问题。

  “很多人不认为自己的心理状况和欺凌有关,其实他们之间是有直接关系的。”贾洪武说。

  岳伟观察到,网络上有些学生欺凌视频被大肆传播,这种“次生灾害”亦带来隐性危害:不仅会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还容易引发受众青少年模仿。同时,视频暴露了受害人信息,不仅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给受害人社会融入也带来了风险,很可能导致受害人成为公开的、被广泛知晓的、带标签的、特别的个体。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青联副主席魏新长期关注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魏新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学生欺凌防治的提案》,建议发现、报告、制止校外学生欺凌应给予奖励激励。

  “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魏新表示,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当前校内学生欺凌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校外欺凌现象仍时有发生,且部分事件情节恶劣、触目惊心,严重挑战道德底线,引发广泛关注。

  魏新将遏制校外欺凌主要的难点总结为3条:一是及时发现干预难,事件多发于出租屋、乡村田野等地,远离公众视野,远离行政监管;二是有效处置惩戒难,施暴人多未满14周岁,多数案件以法治教育、家庭教育结案,对施暴人震慑力不足;三是二次伤害阻断难,热点事件多经网络传播发酵,对受害人身心造成再度伤害。

  面对欺凌阴霾,全社会能做些什么

  面对青少年校内外欺凌问题,社会各界必须多管齐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近年来,共青团中央权益部重视青少年面临的“欺凌阴霾”,致力于给该群体提供心理咨询、线下帮助等相关资源支持,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遇到欺凌问题的学生,可拨打12355热线求助。12355青少年服务台会邀请相关心理专业与法律专家,通过校园讲座、电台、视频、推文等对学生进行校园欺凌问题的科普。在接听热线发现欺凌事件后,12355会通知学校,必要时会联系12355律师团队协助处理,给欺凌者震慑,给被欺凌者支持。

  由于只有少数学生会主动说明自己被欺凌,“你是否遭遇过欺凌”被列为12355接线员和心理咨询师信息收集的必要选项,在咨询的前中后期多次提问确认。

  据今年全国两会“两高”工作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1万名法院干警和3.9万名检察官在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成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法治教育的重要力量。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通知》,在全国80个地区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培育一批社区司法社工,参与到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中。一些行为较为恶劣的未成年欺凌者,还被送到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虽然已有多项举措,岳伟表示,目前对未成年人欺凌行为的预防力度和惩处力度还不够。“虽然校园欺凌得到一定纠治,但在校内产生矛盾、去校外报复欺凌的情况仍有很多。未保法规定的强制报告责任落实得还不到位,除了少数成为热点的欺凌事件,最后多数不了了之。”

  面对校园欺凌,作为个体的学生应该怎么办?

  魏新建议,被欺凌者不要害怕,要给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被欺凌时,不要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先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在合适的时间呼救,抓住机会逃跑,而后及时报告老师或报警。不要给欺凌者留下好欺负的印象,对欺凌者越纵容越会让自己频频受害。

  魏新认为,很多欺凌者在初期的行为不会特别严重,但如果他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干预,积少成多,日后很可能会走向犯罪的道路。

  立足于现有的法律政策,魏新就进一步加强校外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建议,支持引领社会力量承担发现报告职责。“及早发现、提前制止校外学生欺凌,是防治工作最优局面。充分整合凝聚社会力量,填补校园外‘视野盲区’是当务之急。”

  魏新建议,教育、公安部门延展工作触角,广泛联系吸纳“五老”、社区工作者以及快递员、外卖员等群体为安全守护员,支持其报告可能异常情况或阻止欺凌行径,并建议宣传、公安、教育部门对发现、报告、制止校外学生欺凌的个人予以机制化的荣誉激励和财物奖励,发挥正向引领作用。

  魏新表示,要规范专门矫治机制并推动其发挥实效。针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欺凌的行为,建议教育部门切实承担起专门学校牵头管理职责,会同公安部门细化明确适用专门矫治的校外欺凌情形,提炼发布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在法律框架内确保专门矫治机制落地落实。针对不适用专门矫治但情形较为严重的欺凌行径,在家庭教育、法治教育外,细化明确更加具有惩戒意义的措施。

  (见习记者 李丹萍 李悦 记者 沈杰群)

(责编:郝孟佳、孙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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