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方图片进入2023年强基计划院校直播咨询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
4月8日至4月29日考生可登录西北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9),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考生须于6月10日至6月18日在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逾期未确认或未签署诚信承诺书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及后续录取资格。我校将在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根据入围校考办法确定入围名单。
6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人数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末位同分同入围。
我校于7月2日前举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
在综合考虑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面试专家,每组包含理科、工科、文科、艺术等各类别专家不少于5名;考生按生源地随机分组;第二类考生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85%和1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高考成绩、面试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名单将于7月5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实行“3+1+N”的“本硕”或“本博”衔接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选择“本博”模式。“3+1”为本科强基学习和本科阶段本博或本硕衔接学习年限;“N”为所在学科的博士或硕士学习年限。
成绩考核符合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以学科交叉培养。
1.设立强基计划创新专项奖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参与科研任务等方面的工作。
2.设立强基计划学业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生开展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等学习生活。
3.设立强基计划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用以资助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境)开展3个月及以上交流学习。
4.实施强基计划本研衔接培养。符合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均实施本研衔接培养,学生需参加学校研究生入学复试考核,通过考核者,可被录取为本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1.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录取标准公示,确保选拔方法公平。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方式:029-88493708。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gp04TGqzbZEj6tXVKIytw?pwd=jjj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