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该考虑到35岁人群就业、再就业的现实需求,取消这一不合理的门槛,给所有求职者平等的求职、就业与发展机会。这也是老龄化社会对人才招聘、使用、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日前,各地陆续展开2023年公务员省考招录,多地将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引发人们对能否打破“35岁职场门槛”话题的关注。

据报道,2023年河南公务员省考公告中,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的招录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而过去年龄限制通常为35周岁以下。贵州、天津、湖北、江西、广西、四川、云南、重庆、内蒙古等地在个别基层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条件上也放宽了年龄限制。

↑2023年1月8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武汉理工大学考点。图据IC photo

将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可以说,职场上存在的35岁职场门槛、年龄歧视,与公务员招录中设置的“35岁以下”年龄要求有关。党政机关招录人才实施的招聘办法,对其他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具有示范效应。近年来,针对“35岁职场门槛”问题,舆论一直呼吁:应该考虑到35岁人群就业、再就业的现实需求,取消这一不合理的门槛,给所有求职者平等的求职、就业与发展机会。这也是老龄化社会对人才招聘、使用、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部分省考公务员招录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可视为党政机关招录人才带头破除35岁年龄门槛的一个积极信号。可以预计,受其影响,其他用人单位,多少会放松对这一年龄门槛的限制要求。但必须意识到,要全面破除35岁年龄门槛,依然任重道远。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35岁年龄限制的这些公务员招录,针对的只是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的招录。这意味着,非应届的所有求职者,以及年龄超过35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仍然无缘报考。换句话说,能享受到这一年龄放宽政策红利的求职者只是少数。

当然,作出如上政策变化,也有缓解当前应届毕业生就业难的考量。但从社会对破除35岁年龄门槛的需求看,人们其实更希望对包括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在内的所有求职者都一视同仁。向应届毕业生倾斜的招聘用人导向,并不利于促进整体就业。

说到取消35岁年龄限制,就不能不提到受其限制的《公务员录用规定》。现行《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之一,是“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我国公务员法中并没有对报考公务员做出具体的年龄要求,但《公务员录用规定》是组织、人事部门制定的、在公务员招录中必须执行的规定。可以说,要全面打破“35岁职场门槛”,无疑需要对这一资格条件的限定作出修改。

现行《公务员录用规定》于2007年11月制定,2019年10月修订,多年过去,理应结合社会发展与人才环境的变化,从消除就业歧视,倡导科学、正确的用人导向出发,作出进一步的修订。说到底,要破除“35岁职场门槛”,还需法律法规更给力。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熊丙奇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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