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对6起师德师风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进行全省通报。同时要求全省各地各校及广大教师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并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

此次通报的6起案例包括:

1.阜新市育才小学教师徐某某收受家长礼金及礼品,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2023年2月,徐某某受到工资降级、停职停薪处理,3年内不涨工资、不得晋级评优,退还违纪所得。

2.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港幼儿园教师李某某体罚儿童,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2023年2月,李某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

3.丹东市东港市桥南财贸幼儿园保育员史某某体罚幼儿,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2023年2月,史某某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锦州市太和区新民小学体育教师阎某上课拉拽弄伤学生,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2023年3月,阎某受到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调离现岗位处理。

5.鞍山市台安县实验高中教职工王某某与学生发生肢体冲突。2023年2月,王某某受到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6.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徐某某查寝与学生发生口角,徐某某行为言语不当、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2023年4月,徐某某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长期以来,辽宁省各地各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尊重。但也有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放松自我要求,师德师风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此番对6起师德师风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意在从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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