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任务,以信息化支撑“十四五”时期北京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京教信〔2022〕1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 建设评估标准,开展智慧校园达标评定,实现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达标率85%,遴选100所新型智慧校园示范校。开展“互联网学校”“未来学校”等试点示范建设,开放课堂、贯通课程、突破边界,引导学校创建新技术条件下数据驱动、自适感应、泛在互联的下一代学习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挖掘智慧校园“标杆”“灯塔”案例,打造智慧教育创新高地。

(六)充分利用科技赋能,提升基础教育育人能力

推进信息技术在保教工作和幼儿园安全等方面的应用,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建立突破时空边界、泛在灵活的动态学习组织方式,推广新技术支持下走班选课、校际协同、校企联动等开放的教学模式,实现差异化的“教”和个性化的“学”,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深入探索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感知等新技术应用,打造网络化、沉浸式、智能化的新型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效果。智能助教普遍融入教学环境,为教师提供好用爱用的新型教学工具,支持教师完成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学习评价等任务,实现人机共教、人机共育。优化“空中课堂”,实现高质量课程资源全天候供给,推广“双师课堂”,发挥名师引领作用,实现名师资源全市共享,探索“融合课堂”,创新网络化、智能化、沉浸式教学方式,实现学生随时、随地、随需学习。加强对海量资源及应用数据的挖掘分析,构建自适应学习系统,师生精准获取优质资源,形成在教育教学中成就教师、成长学生、师生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

(七)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提升高素质技能人才供给能力

鼓励校企联合开发虚拟仿真、技能实训等数字教学资源,打造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要和具有产教融合特色的创新性、应用性、共享性课程。推进现实与虚拟相融合的数字化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工学结合、学训一体的信息化教学方式。建设教学环境、实训场地、工作场所与虚拟场景融合的教学空间,满足新时代、新业态、新技术的数字化人才培养需要。

(八)以信息化助推高校发展,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

聚焦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将教育信息化作为高校系统性变革的内生变量,推动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体系重构。大力推进高校数字校园建设,完善学校治理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化学科和专业布局,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能力。积极推进区块链、边缘计算、智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应用,推动高校数字化转型,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鼓励高校建设优质数字课程资源,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校内校外融通、人技结合的新型教学体系,为师生提供数字化、个性化、智能化新型教育教学环境,服务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入挖掘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等关联技术的支撑辐射作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合作,推动科研资源开放共享与成果转化,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网络化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通过网络课程、线上考试、学分互认等打破时空,推进跨国合作办学,创新国际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开放性国际数字资源共建共享,传播中国优秀文化,促进多样文明互学互鉴。

(九)建立数字学习档案,提升支撑终身学习服务能力

加快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与融合发展。开展学分银行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市民终身学习成果档案,以信息化支撑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累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的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的渠道。建设智能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会学习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城教融合,满足全民灵活多样的学习需求,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服务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建设。

(十)以信息化创新评价方式,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评价工具,实施多维度综合性数据评价,提高政府、学校、学生、教师、用人等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开展无感式、伴随式数据采集,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多元化、过程化大数据分析,实现各学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实现教与学评价的智能化。建立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数字档案,开展师德师风、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基于数据的科学评价。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的智能化评测、在线面试等人机协同招考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完善网络化、规模化机考,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控能力,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将教育数据作为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完善信息化评估监测机制,增强督导评价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十一)健全防护体系,提升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完善网络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新技术应用,推进教育系统全域网络态势感知系统建设,增强感知能力、保障绿色上网、推动可信应用,构建市、区、校三级网络安全运营保障体系,提升网络安全事件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整改制度,确保安全漏洞及时清零。健全教育数据全生命周期的保障制度,建立数据分级分类防护机制,做好个人信息、未成年人信息和敏感数据管理,降低数据安全风险。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引导青少年科学用网、健康用网,营造清朗的数字化育人环境。组织常态化实战化网络安全攻防演习,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的人员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网络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决策部署与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形成主责部门统筹组织、业务部门应用推动、技术部门支撑保障、社会机构参与服务的工作体系,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北京市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业指导作用,加强北京市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建设,为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直属单位、各区教委及所属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采取项目制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打造专业队伍

加强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遴选具有创新意识、责任心强、擅于管理的精干人员到信息化管理部门,提高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水平。突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人员技术素养和能力,适应新技术发展,满足业务保障要求。不断完善考核、激励、人才引进等机制,促进信息学科教师的职业发展。发展教育信息化科研队伍,采取政企、校企联合研发等方式,培养科研与实践应用兼备的人才,壮大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队伍。

(三)保障经费投入

保障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加强资金归口管理,为系统整合、数据治理、日常运维、安全防护等提供必要支撑。支持学校通过复用市、区级共性应用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降低信息化投入成本,避免重复建设。探索多元投入机制,引导社会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共赢,激发市场活力。

(四)强化监督评估

将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综合评价的内容,建立教育信息化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运用新技术统计分析教育信息化应用规模、使用效率和用户满意度,实现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绩效评价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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